约束诱导型金副信托创新理论
约束诱导型金融创新理论认为,金融创新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为回避或者摆脱其内外部的制约而采取的自卫行为。金融机构的外部压制主要来自于政府和金融管理当局的种种管制和制约,以及金融市场上的一些约束。金融机构的内部压制主要是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的一些指标,如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率、资本充足率比率等。
约束诱导型金融创新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西尔柏(w.L.Silber),西尔柏主要是从供给角度探索金融创新,认为金融创新是微观金融组织为了寻求最大的利润,减轻外部对其产生的金融压制而采取的“自卫”行为。西尔柏认为,金融压制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外部的压制。如政府的控制管理,这种因外部条件变化形成的金融压制会导致金融机构效率降低或机会成本增长。金融机构要通过逃避压制来尽量地降低其损失。二是内部强加的压制,如金融机构为了保障其资产在具有盈利性的同时还要有一定的流动性,为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一方面确保了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另一方面却产生了内部的金融压制。面对这两个方面的金融压制。实行最优化管理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金融机构将从机会成本和金融机构管理成本的角度来寻求最大程度的金融创新,这就是微观金融组织金融创新行为的逻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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